1、借书证的办理
(1)校内读者的校园卡即为借书证,每年新入校的正式在册的各类学生在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放借阅权限,学生无需直接到馆办理。
(2)交流生,访问学者、留学生等办理借书证,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院系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3)事业编制教职工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工作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4)我校校聘和院聘教职工,如需开通外借权限,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持证人离校时,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来馆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如有未还书刊及欠费,由所在单位催还或索赔,无法追回或索赔时,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5)学校各院系单位自行招收的各类型交流生、培训班学生,图书馆只开通书刊阅览权限。如需开通外借权限,需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经图书馆批准后,参照《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执行。
(6)本馆暂不面向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
(7)证卡处地点: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62511364,邮箱:zhengkaguanli@ruc.edu.cn。
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docx
2、证卡的使用
(1)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借阅权限见 《图书借阅规则》。
(2)读者借书证的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号(如19901228)。借书密码可在图书馆主页借阅信息中进行修改,密码位数不得超过10位。如忘记密码,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找老师查询。
(3)持有阅览证的读者,可在本馆各借阅处和阅览室阅览及复印本馆文献,不提供文献出借。到多媒体及古籍等阅览室查找资料,须缴纳相应费用。
(4)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图书馆各项功能,使用他人借书证者,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图书馆功能。
3、入馆验证
(1)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卡和图书馆阅览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和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其规定使用;凭证通过门禁机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书证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卡,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并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参见《校园卡持卡人须知》。
(3)读者使用过期借书证、阅览证一经发现,即行收回,停止该读者使用图书馆功能。
4、挂失和补证
(1)读者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证;读者持有的旧版借书证如果丢失不再办理补证,只可开通新版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校园卡、借书证持有人承担责任。
(2)阅览证丢失概不补发,如有需要,可申请重新办理。
5、离校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聘用期满、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新馆证卡管理处办理证卡注销手续。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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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书证的办理
(1)校内读者的校园卡即为借书证,每年新入校的正式在册的各类学生在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放借阅权限,学生无需直接到馆办理。
(2)交流生,访问学者、留学生等办理借书证,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院系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3)事业编制教职工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工作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4)我校校聘和院聘教职工,如需开通外借权限,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卡管理处开通借阅权限。
持证人离校时,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来馆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如有未还书刊及欠费,由所在单位催还或索赔,无法追回或索赔时,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5)学校各院系单位自行招收的各类型交流生、培训班学生,图书馆只开通书刊阅览权限。如需开通外借权限,需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经图书馆批准后,参照《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执行。
(6)本馆暂不面向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
(7)证卡处地点: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62511364,邮箱:zhengkaguanli@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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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卡的使用
(1)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借阅权限见 《图书借阅规则》。
(2)读者借书证的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号(如19901228)。借书密码可在图书馆主页借阅信息中进行修改,密码位数不得超过10位。如忘记密码,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找老师查询。
(3)持有阅览证的读者,可在本馆各借阅处和阅览室阅览及复印本馆文献,不提供文献出借。到多媒体及古籍等阅览室查找资料,须缴纳相应费用。
(4)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图书馆各项功能,使用他人借书证者,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图书馆功能。
3、入馆验证
(1)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卡和图书馆阅览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和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其规定使用;凭证通过门禁机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书证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卡,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并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参见《校园卡持卡人须知》。
(3)读者使用过期借书证、阅览证一经发现,即行收回,停止该读者使用图书馆功能。
4、挂失和补证
(1)读者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证;读者持有的旧版借书证如果丢失不再办理补证,只可开通新版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校园卡、借书证持有人承担责任。
(2)阅览证丢失概不补发,如有需要,可申请重新办理。
5、离校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聘用期满、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新馆证卡管理处办理证卡注销手续。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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