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开馆时间:周一至周日 7: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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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 管理制度
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丨2013年12月12日在线发布

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决定有限制地为校外读者提供以下借阅服务。

(一)临时阅览

1、校外读者如需查阅资料,需向图书馆门卫出示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及单位证明(必备),经同意后可入馆。
2、临时阅览的读者,可在本馆各借阅处和阅览室阅览及复印本馆文献,不提供文献出借。

3、复印文献只可在本馆内复印,每次复印只可提取5本以下文献。1949年以前的中文图书、报刊不提供复印、拍照。到多媒体及古籍等阅览室查找资料,须缴纳相应费用。

4、本馆为高校图书馆,不接待18岁以下少年儿童、校外自修者和游客。

(二)馆际互借

1、其它高校图书馆可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不含文献传递)管理条例》办理馆际互借证,并可开展计算机网络文献资源共享服务。

2、持馆际互借证读者的借阅权限按照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联合体及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BALIS)馆际互借服务的相关协议执行。

3、持馆际互借证的读者必须遵守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我馆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特藏书刊服务

1、本馆实行闭架管理的线装书、解放前旧平装书及期刊合订本、中外文过刊合订本、社科专题剪报等均属特藏书刊。校外读者利用该类文献应交纳一定数量的资料费,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线装书:4元 / 册;旧平装书:4元/册;善本书:5元 / 册 ;解放前报刊:3元/册;中文报刊:1/册;外文报刊:2/册 ;社科专题剪报:3元 / 册

(四)校外读者必须遵守本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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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丨2013年12月12日在线发布

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决定有限制地为校外读者提供以下借阅服务。

(一)临时阅览

1、校外读者如需查阅资料,需向图书馆门卫出示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及单位证明(必备),经同意后可入馆。
2、临时阅览的读者,可在本馆各借阅处和阅览室阅览及复印本馆文献,不提供文献出借。

3、复印文献只可在本馆内复印,每次复印只可提取5本以下文献。1949年以前的中文图书、报刊不提供复印、拍照。到多媒体及古籍等阅览室查找资料,须缴纳相应费用。

4、本馆为高校图书馆,不接待18岁以下少年儿童、校外自修者和游客。

(二)馆际互借

1、其它高校图书馆可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不含文献传递)管理条例》办理馆际互借证,并可开展计算机网络文献资源共享服务。

2、持馆际互借证读者的借阅权限按照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联合体及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BALIS)馆际互借服务的相关协议执行。

3、持馆际互借证的读者必须遵守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我馆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特藏书刊服务

1、本馆实行闭架管理的线装书、解放前旧平装书及期刊合订本、中外文过刊合订本、社科专题剪报等均属特藏书刊。校外读者利用该类文献应交纳一定数量的资料费,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线装书:4元 / 册;旧平装书:4元/册;善本书:5元 / 册 ;解放前报刊:3元/册;中文报刊:1/册;外文报刊:2/册 ;社科专题剪报:3元 / 册

(四)校外读者必须遵守本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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