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享正版”作家见面交流会暨“人图领读者”总第24期成功举办

品读经典文献,感受阅读魅力。2024年4月19日下午,“阅享正版”作家见面交流会暨“人图领读者”总第24期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举行,该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人大文化科技园企业联合党委、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联合主办。本期活动邀请到的领读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侦探推理小说作家何家弘教授,何老师以“少年犯罪”为主题,结合引起社会轰动的多起少年犯罪案件,从文学与法学的角度解读了其小说代表作《血之罪》与《性之罪》。校内外广大读者积极参与了本次交流互动。
作为开场,何家弘老师进行了真切的自白,回顾了青年时代在北大荒下乡时期产生文学梦的心路历程、在人民大学求学期间与法学结缘的契机,以及留学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并创造“两个第一”的昔日成就。何教授多年来辛勤耕耘,任教于人大法学院,如今已作为“全程人大法律人”荣休。何老师表示,希望自己退休后能够生活在文学的世界里,因此在古稀之年担任了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会长,并化身“业余作家”创作了“洪律师探案集”系列长篇小说,五部小说均被翻译成法语、英语、意大利语等多种外文在国外出版,其中《血之罪》与《性之罪》最为脍炙人口。何老师认为文学与法学的世界并非平行存在,二者可以相互交叉、融汇,因此他愿做一个“写小说的法学家”,将犯罪文学与刑事司法作为人生的两大领域。
首先,何家弘老师结合案例,以近期河北省邯郸市初中生杀害同学的案件作为引入,并结合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惨痛的少年杀人案,带领我们直观感受到少年犯罪逐渐低龄化的趋势,因此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对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修改。何老师曾在《世界名案证据解密》一书中分析了“校园枪击第一案”——美国牛津中学惨案,该案件成为我们认识外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扇窗口。
紧随其后,何家弘老师对“未成年为何犯罪”乃至“人类社会为何有犯罪”等长久困惑人类的问题,进行了不同于传统犯罪社会学派和犯罪人类学派观点的文学解读。被誉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的《血之罪》是何老师的代表作,这是一部从法学到文学的创作,从事到人的创作,探讨了人性与行为的关系,何老师分享了自己的创作心得,即剖析“人性善抑或人性恶”。在后来创作的《性之罪》中,何老师又进一步探讨了人的行为与环境的关系,意在“改造我们的行为抑或环境”。何老师重申了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两者在看似相反的外表之下有着共同的目标——都重视人类行为的教化与养成。孟子主张“存心养性”,强调自我修养,而荀子主张“化性起伪”,强调外在教导。
接着,何家弘老师思考了法律实践过程中的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指出少年犯罪案件中父母的责任判定存在争议,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刑法时增加一条“监护人失职罪”罪名,以期监护人在未成年的教育看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作为学者,何老师还分析了两种杀人罪——murder(谋杀罪或故意杀人罪)和manslaughter(过失杀人罪)的惯用中文翻译并不准确,带我们重新理解了这两个概念范畴。
最后,何家弘老师呼唤法学与文学的结合,让法治成为信仰,以文学的方式生活,并分享了自己荣休后的多彩生活,让现场的同学感受到了如沐春风的学者风度与文人风骨。观众们在现场积极回应,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