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阅范围
1、图书外借
(1)外借图书:新馆一层中文新书区、外文图书区、二层中文图书区、地下一层密排库的中外文流通图书,除字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出借。三层库本图书、四层文库图书、古籍特藏馆、学位论文等只可在阅览区域内阅览,不可外借。其中的古籍特藏馆图书不能复印和拍照。
(2)国际关系与政治学分馆关闭,如需借阅该馆图书,请到新馆总服务台办理预约借书手续。
(3)藏书馆的中外文图书,可在藏书馆图书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
2、图书、报刊阅览
库本阅览区、中外文报刊阅览区、文库阅览区、学位论文阅览区、古籍特藏馆只限阅览区域内阅览,不得携书出库。如需复印请到自助复印打印机上复印或到服务台办理手续后在馆内213室复印,复印的图书当日归还,不得逾期,不得私自携书出馆。
二、借阅权限
1、新馆中文库本区图书、信息共享空间图书、部分港台书、文库图书、古籍特藏馆图书只能阅览,不能外借。流通阅览区图书,除字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出借。
2、借还书手续:新馆流通区图书的借还书在图书馆自助借还机上或总服务台办理,密排库图书借还在地下一层B114房间办理,藏书馆图书在藏书馆办理借还手续,国政分馆图书请到新馆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图书出借量: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每人30册;硕士生、本科生、双学位生、双培生、访问学者等每人20册。短期交流生每人10册。
4、普通图书借期:教师、访问学者借期为八周(56天),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双学位生、双培生、短期学生、职工借期为四周(28天)。图书预约人数超过3人的,被预约的图书借期缩短为两周(14天)。新书区新书借期:所有读者借期均为14天,可续借可预约。
5、图书逾期:普通图书逾期,每册0.10元∕天;新书逾期每册1.00元∕天。逾期费金额累计到5.00元以上(含5.00元),系统会自动关闭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的功能。缴清逾期费后,借书、续借、预约等功能会自动恢复正常。
三、续借和预约
1、图书续借:所借普通中外文图书在无他人预约的情况下均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须在图书到期前在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馆内查询机上办理。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算起与原借期相同。逾期未还图书且逾期金额累计到5.00元以上(含5.00元),或未付逾期费达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读者不予续借。
2、图书预约:读者所需普通中外文图书可流通副本已全部借出时,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读者最多可预约2册图书。新书区的图书可预约。馆藏目录中标明“非流通”的图书不可预约。逾期未还图书且逾期金额累计到5.00元以上(含5.00元),或未付逾期费达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读者不可预约。对预约的图书,在总服务台领取,且仅保留4天(包括周六日),过期预约自动取消。
四、污损和遗失
1、污损: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画、污损、撕拆,违者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罚款。借书时须检查图书是否污损,发现图书有污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由借书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2、遗失图书:可购买同版本图书赔偿或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赔偿。
五、违规处理
1、禁止使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使用他人“校园卡”者将被停借4周。
2、私藏图书携带出馆,除罚款200.00元/本外,按偷书报学生处和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