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
  馆际互借服务

    服务内容
    1.为我校师生提供部分高校图书馆的馆际互借证
    目前包括39所大学图书馆,请点击详细信息查看其馆藏信息、开放时间、借阅限制。
    使用馆际互借证具体规定为:
    1)申请资格:馆际互借证以图书借阅系统自动化管理,使用一个馆际互借证相当于借阅了一册本馆图书。我校读者,若当前无本馆文献拖欠记录和违规行为,并有图书外借量余额,均可申请使用馆际互借证。
    2)借用期限:北三环――学院路联合体图书馆馆际互借证,30天/次;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特许证,7天/次。
    3)违规处罚:超过借期或借阅对方馆图书逾期未还者,将禁止新借和续借本馆图书。
    2.为本校教师、博士生提供借阅国家图书馆图书的服务
    为本校教师、博士生提供国家图书馆借书的服务,为全校师生提供国家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
    1)借书范围:国图基藏库图书。不包括港台书、近三年外文书、古籍善本、国际政府出版物、保存本、敦煌资料的藏书。
    2)借书量及期限:每人每次最多可申请3本,借期15天;其中的申请如果是20年前的图书,只能限借1本并请提前预约,借期1周。每周三取书。
    3)收费标准:2元/1本(国家图书馆实际收取6元/1本,我馆补贴4元/1本)。
    4)特别说明:(1)请按期归还图书和爱护图书。借书逾期不还及遗失、污损、撕割图书行为将按国图罚款规定赔偿或罚款,其中图书超期罚款为每天5元/1本。若出现违规行为,国图将停止对本馆的借书,敬请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的借书。如违规者不按期支付罚款,本馆有权暂停为申请者提供的馆内外借书服务,直至赔偿为止。(2)由于国图图书复印政策发生了俱多变化,本馆将停止执行国图图书复印的费用补贴方案,即国图图书复印费用全部有读者自己承担,读者申请期刊文献的复印,其费用仍然补贴一半。(3)请尊重并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遵守版权法的规定,承诺所借图书决不做任何商业或其他营业性用途。
    3.持有我馆馆际互借证的校外读者可向我馆借书

    申请方式
    1.申请使用馆际互借证
    读者持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西馆二层馆际互借室办理手续,自行前往借书;也可通过互联网馆藏目录系统(http://202.112.118.30/)了解馆际互借证使用情况,并可通过系统借出和预约相应馆的馆际互借证,申请馆际互借证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2.申请国家图书馆借书
    1)请登录读者网关系统http://202.112.118.89/gateway/“注册新用户”,注册信息经图书馆咨询部确认(1-2个工作日内)后即可登录网关系统提交借书申请;注册及申请帮助注:申请国图借书时请在“出版物名称”栏目填写图书条码号;在“费用限制”栏目填写参考费用。
    2)取(还)书地点:西馆二层馆际互借室;取书时间:每周二和周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常老师; 电话:62511041;E-mail:tsgzx6@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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