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借还
1、本馆阅览室,除字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出借。库本图书、学位论文等只可在室内阅览,不外借。
2、借还书手续:中文图书的借还书手续在图书馆西馆二层总服务台办理,外文图书的借还手续在外文借阅处办理。中文密排书到总服务台登记外借,外文密排书在外文借阅室登记外借。
3、图书出借量:本科生、专科生、职工等每人5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修生、教师、访问学者、双学位生等每人10册。
4、借期:教师、访问学者为8周(56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修生、本科生、专科生、职工等为4周(28天)。预约人数超过3人,预约书借期缩短为2周。
5、图书逾期:图书逾期不还,需缴纳逾期费,每册0.10元∕天。逾期费金额累计到0.50元以上(含0.50元),系统会自动关闭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的功能。交清逾期费后,借书、续借、预约等功能会自动恢复正常。
二、续借和预约
1、续借手续:所借图书在无他人预约的情况下均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须在图书到期前在图书馆网站或图书馆公共查询机上办理。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算起与原借期相同。逾期未还图书且逾期金额累计到0.50元以上(含0.50元),或未付逾期费达0.50元以上(含0.50元)的读者不予续借。
2、预约手续: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全部借出时,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一次只能预约2册。馆藏目录中标明“非流通”的书不可预约。逾期未还图书且逾期金额累计到0.50元以上(含0.50元),或未付逾期费达0.50元以上(含0.50元)的读者不可预约。总服务台对预约的图书只予保留5天(从图书归还之日起计算,包括周六日),过期预约自动取消。
三、污损和遗失
1、污损: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画、污损、撕拆,违者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罚款。借书时须检查图书是否污损,发现图书有污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由借书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2、遗失图书:可购买同版本图书赔偿或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赔偿。
四、图书阅览
1、本馆阅览室馆藏向读者提供开架阅览,读者每次在架上取阅图书不得超过3册,阅毕请放回书架边的小桌上。
2、进入阅览室,水杯请放在杯架上,以免污损图书。
3、读者不得用书、包等物品占用阅览座位,凡放置物品的座位空闲3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个人物品请寄存在存包处,务必上锁,离馆当日必须取走,以免丢失。
5、保持室内安静,进入阅览区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铃声调至无声状态。请勿大声说话、阅读、接打手机、打闹,以免影响他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请读者共同维护阅览环境。
五、校园卡的使用和违规处理
1、禁止使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使用他人“校园卡”者将被予以停借4周。
2、私藏图书携出库者,除罚款200元/本外,按偷书报学生处和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六、离校手续
1、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图书和欠款,办理退证、退卡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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