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际互借证以图书借阅系统自动化管理,即将所有馆际互借证的相关信息录入到图书馆文献数据库中,使用一个馆际互借证相当于借阅了一册本馆图书。我校读者,若当前无本馆文献拖欠记录和违规行为,并有图书外借量余额,均可申请使用馆际互借证。
1.读者可到图书馆西馆二层总咨询台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读者也可通过互联网(http://202.112.118.30/)了解我馆馆际互借证的使用情况,并可通过系统借出和预约相关馆的馆际互借证。
3.馆际互借证借用期限:北三环——学院路联合体图书馆馆际互借证,28天/次;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特许证,7天/次。
4.超过上述期限或借阅对方馆图书逾期未还者,将禁止新借和续借本馆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