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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阅览。
2.阅览室内开架报刊,仅限馆内阅览。读者阅览每次限取三册,阅毕归架。
3.库内闭架报刊,须由工作人员根据读者填写的“报刊索取单”,入库提取供读者阅览。
4.除解放前报刊外,其它报刊资料均可复印,但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办理手续后(抵押学生证),于馆内复印,当班归还。不得私自携书出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应爱护报刊,发现报刊有污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按规定处理。
6.丢失报刊,可购买同期次的报刊赔偿或按《图书馆书刊赔偿管理办法》赔偿。
7.使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停止该卡借阅权。
8.私藏报刊携出库者,除罚款外,按偷书报学生处和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9.保持安静,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10.保持阅览室环境整洁,禁止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个人物品(书籍)请寄存在存包处。
11.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提示、批评和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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