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服务变更通知
为了给读者提供良好的借阅环境,图书馆从2008年元月28日起,改变图书借阅服务方式,具体调整如下:
1、原来的还书处改为总服务台,办理借还书手续。 2、第一、二、三阅览室、新书阅览室不再办理借书手续改为到总服务台办理。 3、第一、二、三阅览室、新书阅览室,读者可带书包进入阅览室,但要遵守阅览室规定。 4、库本阅览室只对本科四年级以上读者开放,由原来的闭架阅览方式改为开架阅览方式。 5、外文阅览室仍在本阅览室办理借还图书手续。
图书馆 2008年1月18日